职员在公司创建之前就已经参与企业的设立与筹措,在公司创建之后在公司内担任植物直至劳动合同关系解除。那样劳动合同期限应当怎么样计算呢?笔者觉得应当从劳动者进入公司准备阶段开始计算。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也应当包含准备期,虽然国内有关法律并没作出明确规定,但不可以因此排除或减少劳动者的权益。
由于劳动者是在公司筹办时就替将来你成立的公司进行劳动,不可以将劳动者提供的劳务割裂开。区别公司创建前与成立后这样割裂,或有损劳动者提供劳动的连续性。除此之外,从保障劳动者权益的角度剖析也理应将准备其纳入劳动合同期限。
引使用方法条
中国劳动合同法